戏曲的绝活哪儿去了?

    演戏讲究“一招鲜,吃遍天”,如晋剧的“帽翅功”和“翎子功”,川剧的“变脸”和“踢腿变眼睛”,秦腔的“长水袖功”等绝活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然而,近年来,这些绝活不知是发展了还是退化了,虽然还是绝活,却感觉不那么“绝”了。不但许多剧种都有了这些特技,在不少大型晚会上,电视上竟然出现了集体耍帽翅,集体舞雉尾翎或集体“变脸”,集体舞长水袖等绝活的表演,似乎这些绝活都成了集体舞蹈。美吗?因为这些绝活本不是表现喜庆场面的舞蹈,表现不出喜庆的主题,怎么能美?绝吗?物以稀为贵,独有的技巧可称为绝,既然是集体表演又怎能称绝呢?有艺术价值吗?戏曲的特技是表现戏曲特殊环境的技巧,有丰富的思想内容,如借耍帽翅来表现人物的焦虑和思考;用变脸来表现妖魔鬼怪的神奇;用长水袖舞来表现妇女的惆怅和绝望,所谓技不离戏,否则,这些单纯性的技巧卖弄和演员在舞台下练功一样,有什么欣赏的价值呢?也许主办者是为了普及这些传统的表演绝技,只是如此普及,绝技从此不绝了,绝技的价值也就不复存在了。这种没有思想内容的表演,例如集体耍甩发,集体耍胡子,除了让观众莫名其妙,就只能倒胃口了。不错,大熊猫是国宝,如果繁殖得比猫还多,还能称为国宝吗?

(原载《北京广播电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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