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知音喜遇知音在(13-1)

    我在童年学过花脸,青年大喝花脸,壮年涉猎剧场,虽然对于生、且、丑、末、武生、小生、老旦、武旦都感兴趣,而由于个性的偏爱,总是特别喜欢花脸。自从一九三一年编剧之苗茁于心田,便很想写两本以花脸角色为主的剧本,但事与愿违,十年之中,给程砚秋,给李玉茹,给宋德珠,给黄桂秋,给吴素秋,给黄玉华编写的剧本,都是旦角为主,为东明、东霞姐妹编写的《杜鹃红》,也是生、旦并重的戏。时势潮流,波及砚田,把笔扼腕,无可奈何。
    一九三七年,金少山北来挑班,我被这位十全大净的艺术魅力所征服,无戏不听,每场必到。金少山与高庆奎在上海合作《三十六友》时,曾给为盟兄弟,我因庆奎兄介绍,得识少山,每作长夜之谈,辄恨相见之晚。
    少山时常炫耀他在上海排演新戏的经验,有意无意地流露出请我给他编戏的希望。我认为此时的金少山,正如偏师突出,所向披靡,多少年沦落为开场的铜锤戏、架子戏,得其及锋而试,跃冶之效如响,传统宝藏,取之无穷,够他演一辈子的了,何必双眉斗画,再做新娘?仪其诚意,诺之而已。他的剧团管事孙焕如,同时兼管吴素秋剧团的事务,我为吴素秋编排了《比翼舌》,孙焕如曾请少山一观。观后相晤,颇多建议,他特别关心高德松饰演 的葛峰,他认为剧本赋与这个花脸角色许多发挥余地,可惜演员不能为剧本"学舌"("学舌")是戏班术语,即忠实地把剧本的意境演出来),他不是空泛的吹毛求疵,而是颇有见地的即兴表演出来。由于他对《比翼舌》的评论,我又进一步了解到他确是个久排新剧的里手。从新剧之排演,谈到老戏之升华,他都说得头头是道,征之舞台演出,无不若合符节。谈来谈去,谈到昆戏问题,他说他学过《嫁妹》、《火判》、《芦花荡》,还学过《山门》、《功宴》。他很自负《嫁妹》的师承,是他的师爷爷何桂山一招一式传授他的,可惜在上海、北平都没有演过。他在张家口、哈尔滨曾演过此戏于开场,配角滥芋充数,演来毫无兴致。我借机敦促他在北平一露,他却理由十足地说:"昆戏本来就'皮儿厚'("皮儿厚",即不易理解之意),这出戏又是孤伶伶的一个折头,听戏的听不明白钟馗为什么要把妹子嫁给杜平,钟馗又是怎么样的由人变鬼,而鬼又多事。光看那些架子身段,还不如看 《青石山斩狐》,光听那套[粉蝶儿〕,还不如听《单刀会》的[ 新水令],费力不讨好,犯不上劳人动马,说戏排戏。要演,就演出个名堂来!"我觉得他说的也很有道理,便兴致勃勃地给他讲了《嫁妹》本源于《天下乐》传奇,是明代张大复的名曲,全本剧情曲折,是一出神话味道的人情戏,虽有浓厚的迷信色彩,却又有破除迷信的意义。钟馗由人变鬼,是因为他得到他未结缡的妹夫杜平的资助,赴京应试,偶宿佛寺,看到僧众讽经为死者超度亡魂,他认为人死何需超度,完全是惑众骗人。由于他秉性刚直,捣毁了道场,殴打了和尚。主持夜疏于地藏王,地藏王为了惩罚钟馗,引他误入鬼窟,受到十鬼纠缠,身患疟疾,容貌变丑。所谓"五厉鬼夺其福,五厉鬼夺其寿",也就是民间传说中"五鬼闹判"的来源。钟馗应试得魁,高中状元,不想金殿面君,因貌丑而被黜。他愤愤不平,碰死于后宰门前,诉冤于吴天玉帝。玉帝念他为人正直,又是被鬼纠缠而遭遇不幸,怜其冤苦,封他为除邪斩崇将军,统管天下恶鬼。曾经资助过钟馗的杜平,精于货殖,富国裕民,这时已得到皇帝的封赠;杜平便将钟馗容貌变丑的冤情申明于朝,皇帝又追封钟馗为终南进士,状元及第。钟馗深感杜平之义,履行生前诺言,排列了笙萧鼓乐,把未结缡的小妹,送嫁到杜平府中。后来杜平晋爵为五路财帛都总管,和他另外一盟的四位弟兄。同被玉帝封为五路财神,钟馗又前往祝贺,舞笏戏幅,意味着福自天来。所以南昆演此,又名为《财神记》,是一出神话意味的人情戏兼吉祥灯彩戏。
    金少山凝神听了我讲的钟馗原委,拍手称快,频呼好戏,他索性直率地说:"这么个好材料,您怎不编个全部 '钟馗传'?也叫我多置二亩地(这是旧时代演员的戏 言,意为多排一本新剧,等于多置二亩田产):"我也率直地说:"只要您演。我就编!"少山边从鼻烟壶里给我添了些鼻烟,边说:"咱哥儿俩一言为定!是不是立个军令状?"我即兴地回答他:"言重了。"
    知音喜通知音,其乐何如!我出于一时兴奋,只花了一周时间,便把《钟馗传》剧本写好,润色之后,复写两份。少山看见剧本,顾不得抽烟,顾不得和我寒喧,盘着腿儿在床上看得入神。忽又放下剧本,向床上乱找,找着了两只丝袜子,急忙穿上。原来他有个赤脚的习惯,在家起居,总是赤脚,我以为他是怕脚心着凉,坏了嗓子,便说了声:"穿上点儿好。"他含笑点了点头,又低头看剧本。看了两页,又似乎想起了一件事,慌忙下床洗手,走到五斗橱前,把他心爱的那只无瓷烟碟放在我面前,然后把几朵才摘下来的茉莉花轻轻地放在一个宋磁罇罐里,用象牙勺儿搅弄半晌,毕恭毕敬地捧到我面前,往烟碟里倾倒少许,庄重地向我抱拳说:"翁先生,您真是言而有信。我只顾看本子,忘了给您道谢。"说着,低头看了看穿着整齐的袜子:"得!袜子穿上了,鼻烟薰透了。我们唱戏的没有别的,诚心诚意地请您受我一礼。"说着,抱起双拳,一躬到地。我也急忙长揖回谢,他挽住我的手说:"咱哥儿俩交情长哩!甭客(此字他用阳平声念出)气!从今天起,我就钻本子,还得请您帮助研究。我每礼拜接您来家三天,吊完嗓子,人清静了,咱们细谈。"我当时答应他每周一、三、五日夜间十一点后到他家来。原来他的生活是以夜为昼,每晚九时起床,十一点才吃"早饭"。
    金少山的生活习惯,并不象外间传说的那样离奇古怪。当然,一个艺术家有他自己的特性,特性支配行动,自然会表现出许多异乎寻常的现象。但是在我与金少山频繁的来往中,发觉他那疏散放荡的作风,都有他自己正确的见解、超越的理智。例如,我每次到他家来,他总是正在床上吸烟,立刻就放下烟枪,找着袜子穿上,下地洗手,摆烟碟,薰鼻烟,恭敬地说一声:"您得着(这是清代旗人的方言,意思是享受)!"然后又脱了袜子,仍然是赤脚抽烟,照例如此,习以为常。我恍然大悟,他是以穿上袜子表示尊敬,表示过了,仍归本色。又例如,他的早饭(晚间十一时左右)并非象外间传说的那样四盘八碗,珍饶美味,而是简单得似乎比我还简单,吃红烧肉只是一大碗,外加寸碟小菜,别无它味。不过,他吃的红烧肉是带骨头的,吃的时候,一个人独坐在迎门的八仙桌旁,面前卧着他那条心爱的蒙古狗"傻黄",他吃一口肉,喂"傻黄"一块骨头,"傻黄"的眼睛驯服地望着他,他的眼睛也慈祥地看着"傻黄"。奇怪的是,他的另一只心爱的哈巴狗"乌鱼儿"看到"傻黄"。吃骨头,从不馋涎欲滴地向它吠索,仿佛是各安其事,各守其则。早饭吃过,在厨役收拾碗箸之顷,端上一盘子白煮猪肝,"乌鱼儿"嗅到肝香,仍不吠索,静观主人。"这时少山漱完了 口,又躺在床上抽烟,抽一口烟,撕一块猪肝喂"乌鱼儿",顷刻,主人烟足而爱犬腹果。他似乎很得意地说: "您瞧,这多经济,一斤肉,半斤肝,我饱了,两个小子 (指"傻黄"与"乌鱼儿")也足了,还不耽误工夫儿。 翁先生,咱们到院子里遛个小弯儿。"我们一边在庭院散步,他一边如数家珍地炫耀他所养的花草盆景:那一个是南洋买的,那一个是香港买的,那些是由云南、四川带来的……。院子里电灯通明,照如白昼。夜间看花,感到别有逸致,逸致并不是花翻异彩,而是夜间空气新鲜,格外心爽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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