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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2001年招生简章
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是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关心下,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师范大学共建的上海第一所表演艺术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依托上海文化影视系统的艺术和行业优势,综合上海市戏曲学校和上海市舞蹈学校的教学资源,以培养艺术舞台紧缺的高层次,高素质戏曲、舞蹈表演人才为重点,配套培养戏曲、舞蹈、影视等所必需的编导、舞台美术、艺术管理和艺术教育等专业艺术人才。本年度招生专业,是根据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需求,为国际化大都市的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培养和输送高层次的应用型、技术型紧缺专业人才。
- 招生专业、名额、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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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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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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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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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区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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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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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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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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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蹈表演专业
(中国舞:表演、表教;
芭蕾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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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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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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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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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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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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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国
统
招
文
理
兼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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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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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戏曲表演专业
(京剧,评弹、越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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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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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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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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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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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影视表演专业
(影视表演、影视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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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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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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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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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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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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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群众文化管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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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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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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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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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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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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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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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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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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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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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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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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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未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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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年龄一般不超过25 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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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艺术学校舞蹈、戏曲、影视、美术等专业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相当专业素质的其他三校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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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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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取消录取资格的
学生以及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1、时间: 2001年 2月 12日开始报名(可函报)。
2 、地点: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 教务处(莲花路211 号 邮编:201102 )
3
、办法:报考者须向本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工本费2
元)。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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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学历证明、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及一寸报名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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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每个专业需交报名费14 元,初试费80 元,复试费 元,总复试费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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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报者将以上材料复印件、照片、报名费一起寄来,初试时将原件材料带来验证。
凡报名材料齐全且又符合报考条件者,即发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均需按通知规定的日期、地点赴考,逾期不到者,即作弃权处理,不予补考并不退还报名费及考务费。
4、3 月3 、4 日上海市高校艺术类招生咨询报名。地点:上师大(桂林路100 号)。
四、专业考试内容、地点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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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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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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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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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
芭蕾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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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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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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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或上一堂基训课)
- 表演舞蹈节目一个或一段变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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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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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2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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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模仿能力测试;2
)舞蹈即兴表演能力测试;3
)音乐视唱及节奏反应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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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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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8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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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演一个舞蹈节目(可重复初试内容);
2
)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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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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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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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4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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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剧目片断(5-10 分钟);2 )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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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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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5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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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功:毯子功、把子、腿功、身段(任选两项);2
)“唱、念、做、打”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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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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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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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4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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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剧目片断(5-10 分钟);2 )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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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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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5日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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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表、唱腔、弹奏综合测试;2 )命题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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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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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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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4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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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唱腔 2)身段 3)基本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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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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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15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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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剧目片断
2)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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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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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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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1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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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静物素描;2 )静物色彩3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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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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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2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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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作(设计);
2
)心理素质测试(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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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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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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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7日
8:30
4月
28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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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品(自选);2
)综合测试:a.
朗诵(诗、寓言、故事、散文任选一项),b.
演唱(自选歌曲),c.
形体(舞蹈、体操、武术任选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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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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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29日
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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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品(命题);2
)口试(专业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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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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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30日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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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平衡;2)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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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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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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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7日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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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音乐,美术,舞蹈,戏曲或戏剧专业基本功(任选一项)
2)所选专业的片断表演或作品 3)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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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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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8日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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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能力综合素质测试 2
)艺术理论基础知识(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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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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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8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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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写作能力测试2
)群众文化活动创意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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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考生应考用具一律自备。
(2)应试"舞蹈"和"京剧"者,专业考试必须穿着练功衣裤及专业用鞋。
(3)"影视美术"考试画纸由学校统一提供,画笔及颜料等用具考生自备。
考试地点:莲花路211号 上师大表演艺术学院 教学楼或训练房
交 通:地铁莲花路站下车向北走即可;公交122、729、莘仙线(到古美八村
站);732、757、沪闵线、东闵线等公交车(到南方商城站)。
五、文化课考试内容、地点及时间
1 、内容:语文、数学、外语(上海三校生)
语文、数学、外语 +综合(上海高中生)
2 、地点: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 号)
3 、时间:①上海户口的三校应届毕业生参加上海市“三校”统考(5月下旬)
②上海户口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历届三校、高中毕业生参加上海市统一高考(7月上旬)
③外省生源的学生参加户口所在地的全国文化高考(7月上旬)
备注:各类考生应提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招办先办理或咨询报考文化考试 的预报登记。外地考生也应了解当地高招办是否有预报登记。
六、录取、学费、就业分配
1、文化考试达线者,按专业成绩(分男、女性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虽达到录取分数线,但报考手续不完备又没有补齐者,不予录取。
3、收费标准:每生每年学杂费:壹万元。
4、近三年来,在国内外艺术大赛中获奖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学第一学期享受入学奖学金2000~5000元。
5、配合交费上学制度的出台,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等奖学金相当于当年学费的80-100%、二等奖学金相当于当年学费的30-50%、三等奖学金相当于当年学费的10-20%。奖学金发放按照学院有关制度执行。
6、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学金和生活贷款。
7、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如发现患有某种疾病不适合于专业学习者取消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8、完成学院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将颁发国家教委承认的上海师范大学大专文凭。
9、学生毕业后,学院将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业优秀者学院将优先向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所属的各艺术单位重点推荐。
联系地址:上海市莲花路211号
电话:021-64803939 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 教务处 021-64800099×3201
邮政编码:201102
传真:021--64802277
E-mail: biaoyanyishu@china.com
上师大表演艺术学院招生办
200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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